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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概况
商会简介
酒泉仲裁委员会(敦煌国际仲裁院)(Dunhuang Court of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由设区市政府和商会统一组建,经甘肃省司法厅批准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核准备案的民商事仲裁机构。2021年1月正式受理案件。机构性质为非营利法人(社会服务机构)。实行经营服务性收费,执行企业财务制度,依法纳税。主要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仲裁服务。明确约定仲裁的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仲裁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并同时得到联合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172个缔约国的承认和执行。

仲裁院下设综合部、仲裁一部、仲裁二部,知识产权仲裁中心、旅游纠纷仲裁中心和文化传播仲裁中心。第一届委员会组成人员11人。其中,国际法教授4人,诉讼法、知识产权法、民商法教授3人,经济学教授2人,县区法院原院长1人、仲裁从业人员1人。主任(院长)由甘肃政法大学涉外法治学院副教授曾莉兼任。截至2024年6月,聘请兼职仲裁员433人。其中,机构注册地人员54人,占12.5%;机构注册地以外人员379人,占87.5%;博士101人,占23.3%;硕士153人,占36.3%;高校人员82人,占18.9%;科研机构人员16人,占3.6%;专职法律人员260人,占60%;涉外仲裁专业人员130人,占30%。在册仲裁员涵盖房产建工、金融保险、能源化工、航空航天、知识产权、文化旅游、农业生产等10余个纠纷领域。

支持敦煌国际仲裁院建成高水平区域国际仲裁中心列入省市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年1月,文旅部、司法部明确酒泉市为全国旅游投诉调解与仲裁衔接试点城市。2023年12月,教育部、中央依法治国办明确我院为国家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参与共建实务部门。

我们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人类命运共同体价值理念,以"高效、灵活、中立"为服务宗旨。不断加强商事争端解决的质量、充分性和便利性建设,追求仲裁公信力。面向海内外商事主体,利用“敦煌“文化品牌的世界影响力,努力成为一个集仲裁、调解、培训研究、对外交流于一体的、富有活力的、具有国际知名度的区域性仲裁中心,为推动“一带一路”多元化争议解决、保障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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